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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潭县人民检察院不动产权属公告

时间:2024-10-09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检察院位于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金穗路71号,办公场所占地面积5347.53平方米,地面办公楼6栋,分别为办公楼5层(建筑面积2496.46平方米)、侦查技术楼4层(1431.85平方米)、办案用房2层(449.86平方米)、食堂2层(338.08平方米)、传达室1层(74.38平方米)和宿舍2层(556.9平方米)。土地与建筑物均由本院出资建设并使用,属湘潭县人民检察院财产。

由于特殊原因,侦查技术楼土地与办公楼、食堂、传达室、宿舍房屋权证均在湘潭县天信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名下,本院保留在适当时候申请变更此资产至本院名下的权利。

由于历史原因,侦查技术楼未办理房屋产权,本院正积极联系相关单位办理资产权属登记手续,根据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《关于开展法检司系统不动产权属备案工作的通知》“可以确认权属、但暂不具备权证登记条件,经公告权属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,应先办理不动产权属备案。”的要求,此资产属于备案范围。

特此公告。

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检察院

2024年10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