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老赖”一词并不陌生吧,不管是个人还是官方对于欠钱不还的人都习惯这么叫。但大家好像都认为国家针对这种行为的措施无非是“限制高消费”、“纳入失信黑名单”等,对于那些“真”富人、“假”穷人不过是挠挠痒罢了,还有没有更严厉的制裁手段呢?答案是肯定的,打击拒执行为还有重拳——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!
近日,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的孙某拒不执行判决罪一案。经依法审查查明:2023年5月,犯罪嫌疑人孙某和其丈夫左某甲、公公左某乙因民事纠纷被左某丙提起诉讼,2024年7月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判决孙某、左某甲共同偿还左某丙187万元本金及相关利息。民事判决生效后犯罪嫌疑人孙某具备偿还能力,却一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,且将之前出售房屋所得的122万元转移至他人银行卡内并通过取现、购买理财产品等方式将上述钱款予以转移或消费。
2025年2月,孙某因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,被湘潭县人民法院予以司法拘留,期间,孙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。后孙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被湘潭县公安局决定刑事拘留,拘留期间,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对其隐匿于家中24万余现金依法予以扣押。当前,孙某因具有拒绝如实报告财产情况的行为,经采取拘留后仍拒不执行,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被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。
检察官提醒:
法律不是儿戏,判决也不是一纸空文,任何拒不履行生效裁判、恶意转移隐匿财产、抗拒阻碍执行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制裁,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