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《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》文件精神和省检察院“鼓励市州院在辖区内开展结对联系工作”工作要求,2024年7月,湘潭市检察院发布《关于开展基层检察院“院院联盟”共建互助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了湘潭县检察院与韶山市检察院为共建互助检察院。2024年8月20日,湘潭县检察院与韶山市检察院正式建立共建互助关系,半年来,两院坚持资源共享、经验互鉴、优势互补、发展互促,共建工作取得良好成效。
在2月27日召开的全市检察长会议上,湘潭县检察院获评2024年度“院院联盟”共建互助工作“表现突出集体”。下一步,湘潭县检察院将与韶山市检察院开展全方位、多领域交流合作,在互学共赢、互补共长中谋实招、出经验、建机制、创品牌,在“双向奔赴”中共绘检察事业新蓝图。